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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11:20 访问次数:

 

路政办发〔2020〕10号

 

台州市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办公室

关于公布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台州市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级各有关单位对2020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4项决策事项,经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台州市路桥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规定等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路委法发〔2020〕1号)要求,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并根据决策事项的具体情况,对于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组织专家论证;对于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开展风险评估;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和政策协调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3)决策机关认为有必要。各决策执行承办单位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

 

附件: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台州市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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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吃瓜_黄姝瑾_91吃瓜_吃瓜网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及实施计划

1

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实施方案

区民政局

2020年3月出台该实施方案。

2

路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至2021年;2020年完成规划基本思路、年底前形成送审稿,2021年正式发文。

3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教育局

2020年至2022年;预计2020年8月制定该实施意见,至2022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4

修订《关于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路政发〔2017〕6号)

区金融工作中心

2020年完成起草、征求意见、区政府协调会讨论、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文等工作。

 

信息来源: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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