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1004MB1634021N/2025-16222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區應急管理局 | 公開日期: | 2025-02-28 |
有效性 | 文件編號 |
臺州市路橋區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工作的報告
臺州市路橋區應急管理局
關于開展2024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工作的
報 告
51吃瓜_黃姝瑾_91吃瓜_吃瓜網,臺州市應急管理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的規定和《關于開展2024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相關科室對2024年度行政執法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現將《臺州市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工作報告》上報。
臺州市路橋區應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臺州市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
行政執法統計工作報告
一、2024年度行政執法情況概況
2024年,路橋區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隊在局領導的指導下,積極落實執法計劃,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201個,行政處罰案件201件,較上一年度減少8.63%。通過“雙隨機”執法和“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實施精準有效執法檢查,提升執法震懾力和檢查穿透力,確保了各項指標的達成。
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刑銜接”、執法公示等工作全年相關數據及同比變化,行政執法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的問題。
在行政許可方面,全年共辦理許可業務180件,所有事項均在規定期限內辦結,辦結率達100%。與2023年相比,辦件量同比上升14.6%。
在行政處罰方面,全年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01件,同比下降8.63%;罰沒金額總計333.7萬元,同比大幅下降9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一起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案件,該案件行政處罰金額高達三千余萬。
在行政檢查方面,全年行政檢查總數為456次,與2023年相比同比上升5.56%。
在“行刑銜接”方面,全年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件,同比下降33.3%,公安機關對所移送案件的立案率達100%,實現了高效精準的銜接與處理。
本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158件公開在浙江政府服務網、浙江省信用中心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上,確保執法的透明、公正。
好的做法:一是科學嚴謹及時,遵循法定程序。制定詳細的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重點和目標,避免盲目檢查和重復檢查。注重證據的收集和固定,確保每一個處罰決定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同時,積極推行說理式執法,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向當事人充分說明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自由裁量標準,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申辯權,有效減少了行政爭議。二是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開展聯合檢查,有效避免了多頭執法和執法空白,對移送的案件及時跟蹤了解進展情況,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確保案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組織執法人員學習刑事法律知識和行刑銜接相關規定,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使其能夠準確識別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存在的問題:執法檢查發現的淺層次和一般性問題隱患較普遍,涉及重點領域及事項問題隱患不多。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議
一是持續強化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發揮習近平法治思想對推進執法工作的統籌作用,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為主題,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二是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開展法律專題培訓和案卷評查等活動,進一步加強全區應急管理領域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本領,端正執法理念,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質量。
三是強化協同高效執法。深入落實“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質效,統籌協調,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精準監管,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應急管理行政執法質效,為企辦實事,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四、《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許可情況統計表》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處罰情況統計表》《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檢查情況統計表》《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許可情況統計表(件)
類別 單位 | 申請數 | 受理數 | 準予許可 | 不予許可 | 撤銷許可 | 審核轉報 | 備注 |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 | 180 | 180 | 180 | 0 | 0 | 0 |
說明:
1.“申請數”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收到當事人行政許可申請的數量。
2.“受理數”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收到當事人行政許可申請決定受理的數量。
3.“準予許可”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由本級或上級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數量。
4.“不予許可”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由本級或上級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數量,并在備注說明理由。
5.“撤銷許可”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行政機關作出撤銷行政許可決定的數量,并在備注說明理由。
6.“審核轉報”為行政許可申請經縣(市、區)有關部門初審,經市級有關部門審核上報,由省級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數量。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處罰情況統計表(件)
類別 單位 | 處罰程序 | 處罰種類 | 罰沒款數額 | 行刑銜接 | 復議情況 | 訴訟情況 | ||||||||||||||
簡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計 | 警告通報批評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 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 行政拘留 | 總額(萬元) | 行轉刑案件數 | 行轉刑立案數 | 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數 | 被復議案件數 | 維持數 | 被糾錯數 | 調解數 | 被訴訟案件數 | 維持數 | 被糾錯數 | 調解數 | |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 | 201 | 201 | 0 | 201 | 0 | 0 | 0 | 333.7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說明:
1.“簡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數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以本單位名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
2.“處罰種類”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并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類別的,分別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
3.“罰沒款數額”以萬元為單位,包括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變)賣價款。
4.“行轉刑案件數”為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數量。
5.“行轉刑立案數”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數量。
6.“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數”為司法機關向行政執法機關移送行政處罰案件的數量。
7.“被復議案件數”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際立案的行政復議案件為準(不予受理的不計入)。
8.“被訴訟案件數”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際立案的行政訴訟案件為準(不予受理的不計入)。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檢查情況統計表(次)
類別 單位 | 雙隨機抽查 | 專項檢查 | 即時檢查 | 觸發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計 |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 | 296 | 0 | 0 | 0 | 160 | 456 |
說明:行政檢查數量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件)
種類 單位 | 行政強制 | 行政確認 | 行政給付 | 行政裁決 | 行政征收 | 行政獎勵 | 其他 | 合 計 |
路橋區應急管理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說明:
1.行政強制數量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作出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的數量。
2.行政確認、給付、裁決、征收、獎勵的數量均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單位作出相應行政行為決定的數量。